清(公元1644-1911年)
最大尺寸高5厘米 长3.4厘米 宽2.7厘米
1976年焦作市李封矿许敬珍捐赠
铜质。全套盛装在一长方盒内。盒四面皆有阴刻楷书文字,正面阴刻“江南苏州府正堂曹”,背面阴刻“奉江苏布政使司丁校准枫镇买卖商牙一体遵行拾两不许轻重违者禀究”,侧面刻“康熙拾捌年叁月拾玖日给”,另侧上方刻“奉宪颁行”。盒盖为二两五钱。盒内状一个大砝码和两个小盒,它们的形状及上面的文字均与大盒相同。其中一盒,盖为五钱,盒内有一两、二两、三两砝码。另一盒,盖也为五钱,盒内装一两、二两、三两(该三两又为一盒,盖面文“三两”,内有一钱、二钱、三钱、四钱、二分、三分、六分、捌分)。这套铜砝码是康熙十八年(1679年)在江苏省苏州府枫镇颁行的官制标准砝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