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焦作市博物馆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规范馆内研学和讲解秩序,为广大观众维护博物馆安全有序的参观环境,特制定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具体如下:
1.为进一步做好对公众免费开放工作,保证焦作市博物馆相关信息传播的准确性及讲解的规范性,为保证我馆研学活动的开展,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馆区内开展线上、线下的讲解、研学、拍摄、直播等相关活动;
2.为了给广大观众营造除本馆讲解及研学活动外,场馆内不得使用扩音设备,不得设置三脚架、补光灯、自拍杆等相关拍摄设施,不得在馆内拉横幅、举标语,不得携带或使用有刺激性气味的物品;
3.有志于加入博物馆志愿讲解队伍者,可在我馆前台填写《志愿讲解员申请表》,向提交相关志愿服务资质证书,通过焦作市博物馆组织的相关考核审核后,在博物馆的统一管理下,方可提供导向正确、内容健康、科学严谨的志愿讲解服务;
4.志愿讲解员必须首先提交个人讲解词,以馆方审定稿为准,同时进行现场试讲,由我馆社教部组织人员进行审核。志愿讲解员必须严格按照审核后的讲解词讲解。如发现不规范现象,本馆有权终止其讲解并劝其离馆,取消其讲解资格、限制其再次申请;
5.获准入馆提供志愿讲解的人员,须在入馆当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社教部门换取志愿讲解证,并按馆方规定佩戴于胸前醒目位置,离馆前交回博物馆前台工作人员;
6.志愿讲解员在服务时应控制音量,不可影响其他观众正常参观,禁止使用扩音设备和红外线激光笔。
7.任何单位(机构、组织)及个人,如在本馆内有违反本办法之行为,焦作市博物馆工作人员有权终止其讲解行为并责令其离馆。对拒不服从管理、扰乱正常参观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或单位(机构、组织),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8.本办法将根据运行情况予以修订。
9.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焦作市博物馆所有。
焦作市博物馆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