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品是博物馆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博物馆藏品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影响到博物馆的业务水平和社会、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河南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焦作市博物馆的性质和任务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焦作市博物馆文物征集鉴定委员会和焦作市博物馆文物征集工作小组。文物征集工作组,由藏品保管部相关人员组成,由一名业务副馆长主持分管,负责藏品征集年度计划的制定,征集对象的信息调查,征集、鉴定和接收工作。
二、藏品征集范围
1、反映焦作市不同历史时期政治、经济、文化和重大历史事件有关的文物。
2、焦作地域内的具有代表性的农业、手工业生产工具、产品,以及有关人们生产活动、商品交换等的文物资料。
3、焦作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4、焦作历史上的重要历史人物的遗物、作品、手稿及有关文献。
5、自鸦片战争以来,焦作人民反抗外来侵略和封建统治及社会变革、社会生活变化等方面遗留下来的重要文物、资料和照片。
6、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以来,反映焦作人民不怕牺牲、艰苦奋斗的有关文物、资料和照片。
7、焦作境内出土的古生物化石和动、植物标本及反映其生态状况的标本、资料。
8、根据陈列和研究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的征集其它类别的藏品。
三、入藏标准
文物是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古代遗存。在藏品征集过程中,具体到每一件东西,不一定同时具备以上三方面的价值,但至少具备其中之一。入藏文物应是反映历代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有代表性的实物。在藏品征集过程中,要注意征集对象的完整性、代表性。对于能填补馆藏空白的,对其完整性可降低标准。
四、入藏程序
1、根据征集范围、入藏标准确定收藏对象,报主管领导和馆征集鉴定委员会批准。
2、征集到的藏品,经馆文物征集鉴定委员会3位以上专家鉴定签字后方可办理入馆手续。
3、所有入馆藏品由藏品保管部总账人员办理入馆手续,并根据藏品类别划归库房。入馆藏品必须填写《焦作市博物馆文物、资料入馆登记表》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原始帐交由总账存档, 第二联随藏品入库由库房保管人员保管,第三联加盖公章交给移交单位或人员。入馆凭证由总账按年度编填。该凭证永久保存。
4、藏品征集经费支出,必须符合我馆的财务管理制度,所有支出证明必须附上《焦作市博物馆文物、资料入馆登记表》第一联的复印件,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五、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焦作市博物馆。
六、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焦作市博物馆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藏品是博物馆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博物馆藏品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影响到博物馆的业务水平和社会、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河南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焦作市博物馆的性质和任务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焦作市博物馆文物征集鉴定委员会和焦作市博物馆文物征集工作小组。文物征集工作组,由藏品保管部相关人员组成,由一名业务副馆长主持分管,负责藏品征集年度计划的制定,征集对象的信息调查,征集、鉴定和接收工作。
二、藏品征集范围
1、反映焦作市不同历史时期政治、经济、文化和重大历史事件有关的文物。
2、焦作地域内的具有代表性的农业、手工业生产工具、产品,以及有关人们生产活动、商品交换等的文物资料。
3、焦作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4、焦作历史上的重要历史人物的遗物、作品、手稿及有关文献。
5、自鸦片战争以来,焦作人民反抗外来侵略和封建统治及社会变革、社会生活变化等方面遗留下来的重要文物、资料和照片。
6、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以来,反映焦作人民不怕牺牲、艰苦奋斗的有关文物、资料和照片。
7、焦作境内出土的古生物化石和动、植物标本及反映其生态状况的标本、资料。
8、根据陈列和研究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的征集其它类别的藏品。
三、入藏标准
文物是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古代遗存。在藏品征集过程中,具体到每一件东西,不一定同时具备以上三方面的价值,但至少具备其中之一。入藏文物应是反映历代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有代表性的实物。在藏品征集过程中,要注意征集对象的完整性、代表性。对于能填补馆藏空白的,对其完整性可降低标准。
四、入藏程序
1、根据征集范围、入藏标准确定收藏对象,报主管领导和馆征集鉴定委员会批准。
2、征集到的藏品,经馆文物征集鉴定委员会3位以上专家鉴定签字后方可办理入馆手续。
3、所有入馆藏品由藏品保管部总账人员办理入馆手续,并根据藏品类别划归库房。入馆藏品必须填写《焦作市博物馆文物、资料入馆登记表》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原始帐交由总账存档, 第二联随藏品入库由库房保管人员保管,第三联加盖公章交给移交单位或人员。入馆凭证由总账按年度编填。该凭证永久保存。
4、藏品征集经费支出,必须符合我馆的财务管理制度,所有支出证明必须附上《焦作市博物馆文物、资料入馆登记表》第一联的复印件,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五、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焦作市博物馆。
六、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焦作市博物馆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九日